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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保护宣传第5期:防骗雷达常开启 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2023.05.15 来源:

    当下信息社会快速发展,诈骗花样层出不穷。“零风险”“高回报”“无门槛”等是他们常用的欺骗话术。为了进一步提高大家的防诈骗意识,掌握防诈骗技能,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到来之际,尊龙凯时生态聚焦生活防骗与投资防诈骗两方面,结合真实案例,帮助大家开启防骗雷达,扫除“零风险”“高回报”“无门槛”等陷阱,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生活防骗

    借钱高利息返还?当心遭遇“砍头息”鸡飞蛋打

    借钱,相信每个人都不会陌生,但你有没有遇到借款人用高利息返还作为承诺借款的呢?高利息还款的背后是否藏着隐患?李旺财的经历为我们揭晓了答案……

    案例回顾

    2018年,李旺财认识了铁蛋和翠花夫妻俩,趣味相投的他们在三杯两盏淡酒中相见恨晚。铁蛋和翠花善于交际、出手阔绰,经常带着李旺财出入各种高级娱乐场所、酒店。

    2019年,铁蛋以生意周转为由向李旺财借款,并承诺一年后归还,借款资金给予5%的月利率。原本稍显犹豫的李旺财想到以前的交往中多多少少占了铁蛋夫妻的便宜,加上高额利息的诱惑,便欣然答应了。

    8月和11月李旺财分别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铁蛋转账9.7万元、9.6万元,并收到了铁蛋20万的借条。月利率双方却并没有在借条中载明,只是口头约定。

    钱借出去了,刚开始铁蛋还能把约定的利息转给李旺财。躺在家里就有这么高的利息,李旺财春风得意,但是这股“得意”并没有维持多久。到了2020年,铁蛋的利息就不准时了,经常是李旺财催了才转一些,到了2021年利息便彻底没有了。

    利息没了,本金也要不回,李旺财着急了。2022年,久追未果的李旺财拿着借条就往法院跑,幸好当庭铁蛋和翠花承认借钱一事。

    只是经过法官的审理李旺财才明白,借款本金是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砍头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法院认定借款本金为19.3万元。而关于利息,在庭审中铁蛋却以当时并未约定利息为由,对利息部分不予承认,案涉借款属无息借款。由于李旺财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利息约定,最终法院认定不支付利息。所以,铁蛋前期陆陆续续给付李旺财的6.3万元作为还款本金予以扣除。

    最终,法院判决铁蛋和翠花向李旺财返还借款本金13万元,“砍头息”“高利息”统统“鸡飞蛋打”。

    温馨提醒

    1.“砍头息”要不得!

    《民法典》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本金的认定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为准。”所以,作为出借人切勿贪婪,多些理性和自觉,避免误入雷区。

    2.借条要写明利息!

    《民法典》规定,如果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约定有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所以,我们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一定要将利息的利率、结息方式等明确写在借条上。

    投资防诈骗

    天上掉馅饼不可信 当心踏入“非吸”陷阱

    “非吸”是什么?

    非吸,全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非吸”有哪些常见形式?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发行、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案例回顾

    日前,河南银保监局发布的两条行政处罚信息,为大众揭开了又一起银行员工参与“非吸”被判刑的典型案例。

    此事涉及时任某银行巩义市支行员工姚雪芳。相关文书认定,其假借高息揽储名义从事“非吸”,涉案参与者高达132人,且时间跨度超过10年。

    2004年6月22日至2014年12月4日,姚雪芳在银行工作期间,以银行内部小金库和投资企业为名,以7厘至8分不等的高息为诱惑,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然后向集资人出具借款条、存折。

    一些非法集资的受害者存在将存折、密码以及身份证交给姚雪芳的情节。比如一名当事人巴勇在存款时,姚雪芳告知其为揽储可以给予对方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于是巴勇将自己的存折、密码、身份证交给姚雪芳,让姚雪芳为其办理了80万元的活期存折。

    2011年7月28日,当事人廖爱珍在巩义支行处存款10万元,巩义支行向廖爱珍出具了存折。2011年7月30日、2011年8月1日,该款分三次被取出。事后查明,该存、取款及取款手续均经姚雪芳协助办理,姚雪芳当时是分理处的大堂经理。办理取款手续时,姚雪芳在取款凭条上签了“廖爱珍”后将该款取出。

    2014年5月19日,刘其红在巩义支行城南分理处转存50万元,存款期限为一年。由当时的大堂经理姚雪芳协助办理,后该款项同样被姚雪芳利用他人取出转给自己使用。

    据统计,姚雪芳案件涉及“非吸”金额至少在百万以上,涉案集资参与人达132人。

    姚雪芳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温馨提醒

    1.如何预防掉入“非吸”陷阱?

    高额利息有风险,投资理财需谨慎。在投资时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理财机构。此外,也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超过6%的年利息就要谨慎。时刻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2.掉入“非吸”陷阱怎么办?

    收集整理好相关证据,及时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耐心等待处理结果,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写在最后

    为了避免自己的经济遭受损失,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投资时,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警惕“无门槛”“高回报”“零风险”等话术,勿要掉入骗子的陷阱。

    同时也呼吁大家在发现身边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运行。


    内容来源:六合法院、新津法院、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长沙打非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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